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(國際進口/出口)
※ 疾病管制署歷年審理免申請輸出入許可品項一覽表 110.02.26
送 審 文 件 (紙本審核)
1. 至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感染性生物材料簽審通關系統」 ,網路填寫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(入)申請書後列印
2.【疾病管制署】「輸出入RG2以上病原體或生物毒素之生物安全管理組織審查同意書」 (非RG2以上生物材料免檢附)
3. 臺北醫學大學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(入)申請同意書 (申請人親筆簽名)
4. 研究摘要(中文或英文)
5. 生物實驗室安全等級鑑定證明書(需符合申請之生物實驗等級)
6. 生物實驗室借用同意書(申請人同實驗室主持人免檢附)
7. 感染性生物材料資料。
*申請案由本校「生物安全會」審核,審核時間:14個工作日
*輸入研究用人類細胞株自106年6月1日起,免發函疾管署,由申請人逕向海關提出報關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