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因重組實驗暨研究試驗使用RG2以上病原微生物計畫審查
限本職單位為「臺北醫學大學」之教師、研究人員申請
(即本校專任教職人員)
◆ 兼任教師 及其他相關 計畫合作人員 ,請向 本職(專任)所在機構 提出申請、審核
◆任職 北醫附醫 、 萬芳醫院 、 雙和醫院 ,請向各醫院 院內生安會 提出申請、審核
線 上 申 請 系 統
基因重組實驗暨研究試驗使用RG2以上病原微生物計畫審查
限本職單位為「臺北醫學大學」之教師、研究人員申請
(即本校專任教職人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