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害事業廢棄物定義
廢尖銳器具:注射針頭、與針頭相連之注射筒及輸液導管、針灸針、手術縫合針、手術刀、載玻片、蓋玻片或破裂之玻璃器皿等
實驗室類:生物安全等級第二級實驗室(BSL2)中與微生物接觸之廢棄物,如拋棄式接種環及接種針、檢體、手套、實驗衣、拋棄式隔離衣等
*廢化學空瓶(清洗滅菌後)、非感染性廢棄物、廢實驗器材(玻璃燒杯、塑膠滴管等)屬一般事業廢棄物,請勿與有害事業廢棄物混合丟棄
信 義 校 區 清 運 日 期 / 時 間
每週四 下午 2:30 ~ 3:00 (如遇假日,環安組將另行通知)
清 運 收 集 區
形態大樓旁貨櫃屋前
雙 和 校 區 收 集 日 期 / 時 間
每週二、五 下午 4:00 ~ 4:30(如遇假日,環安組將另行通知)
【 注 意 事 項 】
1。限使用專用紅色感染性廢棄物垃圾袋,請向環安組領取(同一實驗室每週領取上限為10個)。
2。袋口需綁緊,內容物不得露出;如有液狀檢體,檢體容器須妥善密封不得滲漏。
3。針頭、刀片須裝入不易穿透之容器(塑膠瓶、鐵罐),再丟入紅色垃圾袋。
4。全程需著實驗衣、長褲、口罩、手套、穿包趾鞋。
5。袋上須標示單位、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重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