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液桶 (20L):至環安處環安組領取,桶身須標示實驗室單位/老師姓名/分機,將環安處提供「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」張貼於桶身
■實驗室廢液貯存區域,應張貼白底黑框紅字 廢液收集貯存區 標示
廢液桶下需置防漏承盤,容積至少應為廢液貯存容器容積的1.1倍
廢液分類原則請參閱辦法附件一
廢液分類貯存紀錄表,應確實於每次收集時填寫
不相容廢液應分桶、分區、分開貯存
毒性及易燃性廢液須貯存於抽氣式貯存櫃內
廢液不宜長期貯存於實驗室內,建議每年定期清運
■清運時間、地點 (如遇假日,環安組將另行通知)
- 信義校區:每月第一、三週的週四 14:00-14:30,形態學大樓旁貨櫃屋前
- 雙和校區:每週二、五 16:00-16:30 ,教學研究大樓一樓停車場
★進入廢棄物收集區請全程需著實驗衣、長褲、手套、穿包趾鞋
■清運前檢查
- 蓋子已栓緊,且桶身無滲漏液體
- 廢液分類貯存紀錄表實驗室負責人已簽名,正本已黏貼於桶身,另已備妥副本
- 桶身已標記實驗室單位、老師姓名、分機、廢液桶編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