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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學學生團體保險注意事項:

1.為保障學生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致家庭遭受生命與經濟損失,特辦理學生團體保險業務。保費列入註冊繳費項目,因故無法參加,請於繳費後七日內洽衛生保健組填寫放棄保險聲明書,進行退費。

2.休學學生可自行選擇是否加保「學生平安保險」,如欲加保,請於開學後七日內至衛生保健組辦理,逾時視同放棄加保。

3.休學者欲加保請下載以下表單填寫並至衛生保健組辦理後續手續。

休學學生團保權益說明暨放棄學生團體保險聲明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