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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有害事業廢棄物定義 

廢尖銳器具:注射針頭、與針頭相連之注射筒及輸液導管、針灸針、手術縫合針、手術刀、載玻片、蓋玻片或破裂之玻璃器皿等
實驗室類:生物安全等級第二級實驗室(BSL2)中與微生物接觸之廢棄物,如拋棄式接種環及接種針、檢體、手套、實驗衣、拋棄式隔離衣等

*廢化學空瓶(清洗滅菌後)、非感染性廢棄物、廢實驗器材(玻璃燒杯、塑膠滴管等)屬一般事業廢棄物,請勿與有害事業廢棄物混合丟棄

  信 義 校 區 清 運 日 期 / 時 間 

每週四  下午 2:30 ~ 3:00   (如遇假日,環安組將另行通知)
  清  運  收  集  區  

形態大樓旁貨櫃屋前

  雙 和  校 區 收 集 日 期 / 時 間 

每週二、五 下午 4:00 ~ 4:30(如遇假日,環安組將另行通知)

 

 

 【 注 意 事 項 】 

1。限使用專用紅色感染性廢棄物垃圾袋,請向環安組領取(同一實驗室每週領取上限為10個)。 

2。袋口需綁緊,內容物不得露出;如有液狀檢體,檢體容器須妥善密封不得滲漏。

3。針頭、刀片須裝入不易穿透之容器(塑膠瓶、鐵罐),再丟入紅色垃圾袋。

4。全程需著實驗衣、長褲、口罩、手套、穿包趾鞋

5。袋上須標示單位、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重量